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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熱點事件 畢節大劇院 舞臺意外事故拷問舞臺演出安全
事故回放: 事故追蹤:誰應該為此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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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問一:舞臺為何會坍塌? |
浙江舞臺設計院副院長韓瑩分析,舞臺面整體下墜,說明臺體結構沒有提前破壞;可能性最大的是安全銷沒安裝,其次是配重比例不對或驅動功率有誤導致實際承受荷載變小,再其次液力制動器制動扭矩有誤或失效,電機減速機軸可能性不大,因為液力制動是抱在減速機輸出端或地軸上的,軸安全系數肯定足夠,另外plc控制系統需徹查,估計是開環系統,比機械系統故障概率更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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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問二:哪家公司承包了這個項目? | 從貴州省招標投標網的信息顯示,該項目是由斯畢士舞臺設備技術(杭州)有限公司中標,開標日期是2011年3月2日,中標金額是八百零二萬元整。 注:截圖來自貴州省招標投標網? 根據相關業內人士透露的消息,由于資金問題,斯畢士又把工程分包給江蘇泰州地區的一個工程商,該工程商已經被泰州警方帶走。 根據《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承辦者或者大型群眾性活動場所管理者違反本條例規定致使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對安全責任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治安管理處罰,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像演唱會、文藝演出等都是少則上千人多則上萬人的大型群眾性活動,如果一旦發生舞臺坍塌事件,極易造成重大傷亡事故,釀成悲劇。而有些演出舉辦單位壓縮舞臺搭建開支,加之舞臺搭建企業間惡性競爭,直接導致舞臺搭建企業為了降低成本而偷工減料,降低標準,施工質量可想而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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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問三:如何避免舞臺安全事故? | 針對目前舞臺搭建存在的問題,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吳翔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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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東京帝國劇場突發舞臺事故 致6人受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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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墮下舞臺受傷的娛樂圈10大明星 |
溫馨提示:高空作業施工的安全要求 (1)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癥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 (2)高處作業均須先搭建腳手架或采取防止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3)在立柱、蓋梁、箱梁、高邊坡以及其他危險的邊沿進行工作,臨空一面應裝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桿,否則,工作人員須使用安全帶。 (4)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 1.5m 時,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5)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處作業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發生事故。 (7)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外,不準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臺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8)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9)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0)在 6 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高空作業的安全防控措施 :(1)高空作業場所禁止非施工人員進入。 (2)腳手架搭設符合規程要求并經常檢查維修,作業前先檢查穩定性。 編后語 : 舞美燈光音響演出高空作業需安全意識,舞臺設備租憑行業經常要在高空上作業,但很多從業人員都沒有把安全意識放在首位,并為了追求利潤的最大化而犧牲了任何安全意識、乃至到個人的生命,安全工作重于泰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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