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文物局等八部委聯合印發了《“十三五”時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著力解決廣播電視覆蓋、民文出版等突出問題,到2020年,在公共文化服務、遺產保護利用、旅游設施方面取得顯著提升。
《方案》指出,針對目前文化旅游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將優化投資結構,在公共文化領域重點保基本,著力解決廣播電視覆蓋、民文出版等突出問題。在文化遺產有效保護的基礎上補齊合理利用的短板,改善旅游公共服務設施條件,集中打造新景區。
《方案》提出公共文化服務方面的總體目標:
通過方案的實施,到2020 年,在公共文化服務方面,承擔轉播中央廣播電視節目任務的縣級(含)以上廣播電視無線發射臺的基礎設施建設得到改善,民族自治區、民族自治州的民文出版、印刷能力顯著提升。
《方案》明確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方面的三大任務:
針對當前廣大農村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公共文化服務需求特點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薄弱環節,以完善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為中心,按照鞏固成果、擴大范圍、提高質量、改進服務的要求,加強廣大農村和少數民族地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基礎設施建設,切實解決基層農村地區群眾、少數民族群眾聽到看到、聽懂看懂、聽好看好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節目的問題。
1、貧困地區縣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制播能力建設。為832個國家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的廣播電視臺購置采編播設備,強化制播能力,豐富和完善本地廣播電視節目,提升基層文化宣傳水平。
2、廣播電視無線發射臺站基礎設施二期建設。配合全國地面數字電視覆蓋升級,支持1700 余座承擔轉播中央廣播電視節目任務、直接覆蓋農村地區的廣播電視無線發射臺完善基礎設施,確保中央節目正常播出,覆蓋到農村地區千家萬戶。
3、少數民族新聞出版東風工程二期建設。支持民族自治區、民族自治州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少數民族文字黨報黨刊、圖書、音像、電子等出版單位數字化轉型升級,購置出版資源數字化加工、編輯、管理、投送設備;支持承擔民文出版物印制任務的單位購置生產設備;支持民族地區為少數民族群眾服務的、業務用房未達標的縣級新華書店新建改擴建,并配備流動售(送)書車。
《方案》指出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項目篩選標準:
1、貧困地區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制播能力建設項目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國家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經批準建立的廣播電視臺等播出機構;采編播設備老化,制播能力存在不足。
2、廣播電視無線發射臺站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享受中西部待遇地區的縣級(含)以上電視、調頻和中波發射臺站;承擔中央廣播電視節目轉播任務,直接服務農村地區;臺站機房、道路、給排水、圍墻等基礎設施存在不足;“十二五”未安排中央投資進行支持。
3、少數民族新聞出版東風工程項目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①購置民文數字出版設備:少數民族自治區、少數民族自治州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黨報黨刊、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等出版單位(含為自治州服務的省級出版單位);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出版;數字化加工、編輯、管理、投送等設施設備存在不足。②購置民文印刷設備:少數民族自治區、少數民族自治州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印刷單位(含為自治州服務的省級印刷單位);承擔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印制主要任務;基本印刷設施設備存在不足。③改擴建縣級新華書店④縣級新華書店流動售(送)書車:少數民族自治區和少數民族自治州的縣;縣級新華書店尚未配備流動售(送)書車。
《方案》指出項目資金來源及中央補助投資標準:
(一)項目資金來源
文化旅游提升工程相關項目實施的責任主體是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府負責落實建設資金,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根據國家財力狀況統籌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逐年安排,滾動實施。地方、項目單位等要發揮主體責任,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大投入,加強規劃組織實施。
(二)中央補助投資標準
考慮到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的差異,為更好發揮中央投資效益,原則上東、中、西部地區(含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分別享受中、西部待遇的地區)中央投資補助比例為30%、60%和80%。西藏自治區、四省藏區和新疆自治區南疆四地州(含兵團)的項目可按規劃確定的最高補助額度予以全額補助。
在上述補助比例的基礎上,公共文化服務設施、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利用、旅游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三類項目還依據自身特點,分別設置了單個項目最高補助標準。超出部分,國家不再予以補助。其中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具體如下:
中央投資不支持東部地區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項目建設,對兵團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項目給予全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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