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昌寧縣文體廣電旅游局的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云南省政府采購條例》、《財政部18號、19號、20號令》、《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山市泰恒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對昌寧縣文體廣電旅游局綜合文化展館錄音棚設備和音響設備采購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該項目的招標已獲得主管部門的批準。現誠邀國內合格企業參加投標。
一、采購內容及其它
1.招標編號:THCNCG2016-02
2.招標項目名稱:昌寧縣文體廣電旅游局綜合文化展館錄音棚設備和音響設備采購
3.采購預算:246000.00元
4.交貨(安裝)期:合同簽訂后15日歷天內
5.交貨(安裝)地點:昌寧縣綜合文化展館
7.談判內容:本次采購項目涉及錄音棚設備和音響設備采購、運輸、交貨、安裝、培訓及售后服務等;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包,必須整體談判,不得拆分;具體內容詳見競爭性談判文件。
二、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
1.法定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本采購項目要求條件:
(1)談判供應商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且經營范圍中須包含本次采購貨物的經營,須提供年檢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報名時請提供原件查驗)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身份證復印件,被授權人授權書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3)談判供應商須具備技術培訓能力,須具有錄音師三級(高級)或三級(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4)談判供應商須具有同類項目業績,并提供近三年內所承擔過的至少一項同類項目業績證明材料;
(5)供應商應具有履行合同的專業、技術資格能力,并在資金、設備和其他設施狀況、管理能力、經驗、信譽和相應的從業人員等方面能滿足本采購項目的供貨、安裝和售后服務;提供的所有產品(包括配件)必須是正規渠道全新的原裝正品,產品必須是全新的,外觀及內在品質良好;
(6)本次采購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投標供應商報名時提供:
請按第二條:“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第2條“本采購項目要求”提供資格證明文件報名資料,所有證件及證明材料須提供復印件加蓋鮮公章(報名資料不接受掃描件、傳真件)一套,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后提交;如投標供應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帶來一切后果由投標供應商承擔。
四、談判報名時間:2016年3月10日上午08時30分至2016年3月16日17時30分(北京時間,節假日、雙休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
五、若談判供應商沒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資料、提供的資料不全,招標代理公司有權拒絕投標供應商報名,投標供應商須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六、投標供應商資格完全滿足本采購競爭性談判公告的資格要求后方能領取競爭性談判文件參加談判。
七、談判供應商開標前須向招標代理機構繳納談判保證金肆仟元整(4000.00元)、(由談判供應商從公司基本賬戶存入指定賬戶,拒收現金,保證金憑證上需寫明 “昌寧縣文體廣電旅游局綜合文化展館錄音棚設備和音響設備采購談判保證金”),指定交款內容、賬戶名稱、開戶銀行、賬戶列表如下:
收費內容 投標保證金
賬戶名稱 保山市泰恒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昌寧分公司
開戶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昌寧縣支行
銀行賬號 24129601040007552
八、競爭性談判文件發售時間
報名后即可購買競爭性談判文件;(競爭性談判文件600.00元/份,售后不退。)
九、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遞交時間
詳競爭性談判文件。
十、本公告同時發布于《云南省政府采購網》、《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平臺》、《昌寧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
十一、其它事宜
1.報名地點:保山市泰恒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昌寧分公司(保山市昌寧縣興寧街84號)
2.聯系人:張先生 電話:0875-7124567 18725252130
采購單位:昌寧縣文體廣電旅游局
聯系人:馬先生 電話:1987543260
招標代理機構:保山市泰恒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十二、監督電話
昌寧縣財政局 0875-7130708
發布日期: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