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對于我國文化產業而言,不僅意味著一個年份的開始,更意味著一個新征程的開啟。這個新征程的標志,正是十八屆五中全會關于“十三五”時期規劃建議中提出的“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從“十二五”時期的“推動”到“十三五”時期的“成為”。一詞之變,標定了今后5年中國文化產業將要完成的目標。
目標如何實現?發展軌跡如何演變?站在“十三五”開局之年的春天里,我們這樣思考:
回望“十二五”:政策引領、轉型升級是關鍵詞
回望“十二五”時期我國文化產業發展之路,無論是電影票房,還是網絡游戲,無論是動漫業,還是演出業,無論是上網服務場所,還是歌舞娛樂業,無論是網絡音樂,還是網絡文學、網絡動漫等新興文化業態,都可圈可點,難以盡述。
化繁為簡——“政策引領、轉型升級”可作為“十二五”我國文化產業發展關鍵詞。就前者,“政策引領”無疑是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底色,也是中國特色文化產業得以快速發展的基石。從十八屆三中全會的“五位一體”以及有關文化產業的表述到十八屆五中全會“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再到國務院出臺的《關于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等,其中皆可見文化部門的順勢而為、精準發力。早在2012年文化部就發布了《“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倍增計劃》,2014年聯合財政部發布了《關于推動特色文化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此外,文化部還聯合多個部委共同推出了多項與文化產業有關的重大政策,到“十二五”末,《文化產業促進法》的立法工作也開始進入多部門協調合作的立法調研階段。這一切,為文化產業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有力推動了“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
就“轉型升級”而言,伴隨著經濟新常態和文化產業自身發展,我國的文化產業開始成為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推動力量,積極加入到國民經濟的主戰場。其中,2013年底,在文化部的推動下,以上網服務場所為先導,拉開了我國文化產業全面轉型升級的序幕。需要進一步說明的是,進入“十二五”時期,作為網絡文化產業的終端,舊稱網吧的上網服務場所環境破敗、形象不佳,呈現蕭條景象,但是,這種業態在城鄉結合部和一些縣域城鎮又有巨大的消費需求。在此背景下,文化部以一種既要管腳下,也要管天下的情懷和擔當,力推網吧業轉型升級。經過兩年多的努力,整個上網服務行業呈現出勃勃生機,截至2015年底,全國各類證照齊全的上網服務場所達14.5萬家。透過這14.5萬家上網服務場所的數字,細思忖,我們不能不提出這樣的問題,每一家場所需要多少投資?又需要購置多少臺電腦?還需要購買多少建筑裝修耗材?能夠吸納多少人就業?還有,每天可以增加多少餐飲消費?又帶動了多少電子游戲產品的開發和年輕人的參與?有數字表明:在2015年,上網服務行業僅社會投資就超過200億元。
一個過往曾被邊緣化的“小小”的上網服務場所,且不說它所帶來的便民服務的社會價值,一旦將其置放在經濟新常態的背景下,作為網絡文化產業的消費終端,其所創造的產業價值和產業關聯效應令人難以估量。
除了上網服務場所,還有KTV娛樂場所。一張“夕陽紅優惠卡”,不僅推動了娛樂場所自身的轉型升級,而且引爆了老齡化人口“白發消費”的熱點。此外,網絡游戲這樣的新興業態的表現也非常值得關注。由此可見,正是通過供給側結構改革,傳統文化企業實現了華麗轉身,推出了能夠滿足有效需求的文化產品,延長了產業門類的生命周期,為經濟新常態注入了文化消費的能量和動力。
綜上,可以得出這樣的基本判斷:經過“十二五”時期的培育發展,以往文化企業散亂弱小的境況在某些產業門類中已發生改觀;文化產業的社會效益和經濟價值,通過文化消費的方式正在被社會廣泛認知;轉型升級引發的“蝶變效應”,正在推動著某些傳統文化產業成為新的消費熱點;特別是在簡政放權、“反四風”的背景下,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正在顯現;文化產品的有效供給和文化消費的有效需求不能吻合的現象有所改善;伴隨經濟新常態的擠出效應和倒逼效應,文化產業園區載體價值的空心化現象也在減弱。這一切,必將在“十三五”時期得到進一步釋放,為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夯實基礎。
適應、把握、引領經濟新常態:厚植文化產業發展優勢
十八屆五中全會指出,“十三五”規劃作為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后的第一個五年規劃,必須適應新常態,把握新常態,引領新常態。新常態下,我國經濟發展表現出速度變化、結構優化、動力轉換三大特點。這也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經濟發展的大邏輯。
面對新常態的大邏輯,面對“老常態”,傳統制造業去產能化和房地產去庫存化的背景,文化產業如何作為?
首先,需要明確服務業在吸納就業、節約資源方面,有著傳統工業無法比擬的優勢。其次,經濟發達國家的經驗和發展規律表明,服務業占GDP的比重越高,這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也越高。比如說,美國服務業在GDP中占比高達80%,從這個意義上講,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也是有經濟規律依據的。文化產業作為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不論是作為生產性服務業,還是生活性服務業,包括精神性消費服務業,都有巨大的增長空間。一部電影《捉妖記》,創下20多億元的票房不就是最好的證明嗎?在2008年世界金融危機的背景下,正是影視和娛樂業拯救了韓國經濟。實際上,統籌好文化產業與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關系,文化產業所蘊含的溢出效應和共振效應就會帶動國民經濟的發展。
數據也說明了文化產業巨大的效能: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文化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1.11萬億元,占GDP的2.75%;2013年,我國文化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2.01萬億元。文化產業增加值登上第一個萬億元臺階用了8年時間,站上第二個萬億臺階只用了3年時間(2011年至2013年)。全國有7個省、市文化產業占到GDP的5%以上。“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增加值年均增速高達20%以上,實現了倍增式發展。
上述事實表明,作為現代服務業的文化產業,在“十三五”時期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完全可以順利實現。
文化產業供給側改革的著力點:推動產業融合
在2015年末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重大創新,是適應國際金融危機發生后綜合國力競爭新形勢的主動選擇,是適應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的必然要求。
與需求側投資、消費、出口“三駕馬車”相對應,所謂的供給側指的是勞動力、土地與自然資源、資本、制度和創新等生產性要素供給和有效利用。樸素地說,過去經濟的高速增長主要由需求拉動,重點要解決的是“有沒有”的問題;而現在,重點要解決的是“好不好”的問題。誰生產出的東西好,誰就能占領市場,激發出新的有效需求,實現供給和需求的有效對接和平衡。
在這樣的背景下,面對文化產品原創能力不足、文化產業規模不夠大的現實,文化產業如何通過供給側結構改革實現新的升華與發展,是一個不能回避的大問題。
經過分析,我們認為,文化產業至少需要通過“四大融合”的途徑,找準文化產業供給側改革的著力點,在供給和需求兩端同時發力,方能獲得更快的發展。
第一,要解決好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融合發展的問題。以往由于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二元論,形成了事業與產業“最后一公里”的壁壘,許多公益性文化設施無法實現效益最大化,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不能得到充分發揮。因此,只有讓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融合發展,發揮協同效應,才能更好地服務群眾的文化需求。諸如,近兩年,市場化色彩非常濃重的上網服務行業,在引入電子競技業態的同時,還搭載了公共文化服務的職能,如此“混業”使上網服務場所的社會與經濟效益實現了最大化。
無論是悉尼歌劇院,還是紐約大都會博物館,他們雖是公共產品,但其作為這兩座城市標志性建筑和文化符號,為整個城市發展帶來了巨大效益。因此,通過公共文化基礎設施的建設不僅可以發揮“填空白、補短板”的公益作用,而且可以帶來新投資、新供給,有著巨大發展潛力和空間。為此,更需要進行文化產業的供給側改革,為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融合發展釋放制度紅利。
第二,要解決好文化創意設計服務與民族傳統工藝融合發展的問題。通過創意設計服務,強化民族工藝產品的精致化、時尚化、功能化,不僅有助于優秀傳統民族文化的傳承和弘揚,也會為文化消費升級提供新的支撐,發揮文化消費拉動經濟的作用。
第三,要解決好文化與旅游融合發展的問題。文化是魂,旅游是體,解決好這兩者融合的問題,不僅可以擴大旅游業的附加值,更為重要的是,可以有力推動旅游業產業結構調整,使傳統觀光型旅游業走向互動體驗、養老養生等發展新階段。
第四,要解決好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的問題。在大數據時代,“互聯網+”的背景下,通過創新供給,推動文化與科技融合,推動大數據技術的應用與文化大數據資源的開發,不僅會為傳統民族文化資源的活態傳承提供大數據支撐,更可為新興文化業態的生成與培育帶來不可估量的影響。君不見,網絡文學、網絡音樂、網絡動漫等一系列新興文化業態的背后,充分表征了文化與科技的有機融合發展,就會創造新供給、新需求,就會成為新的增長點、增長極,就會產生幾何級數的效應,引領經濟新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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