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數字音樂早已被流媒體音樂服務全面占領,自從2008年Spotify出現以來,已經過了7年的時間。而縱觀整個數字音樂產業鏈條的各個環節,并沒有發生根本上的變化。唱片公司和版權代理商作為絕大多數音樂版權的所有者,仍然占據著主要的收入和話語權,而最上游的音樂人,大部分的地位仍然沒有得到改善,并且還有進一步被弱化的趨勢。這不禁讓人感到惋惜!
這個現狀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中國原創音樂內容的質和量。小眾音樂人奔波于生計,很難走進大眾的視野,而大牌明星參加各種選秀節目圈錢,把一鍋冷飯炒來又炒去。而對于普羅大眾來說,也無法逃脫審美疲勞的折磨。如此反復,惡性循環。
這個問題的根本解決方法還在于提高音樂人的權益。
Apple Music從6月底上線以來,引發了業界的廣泛關注。目前為止,普遍把它看成是另一個Spotify。而事實上真的這么簡單嗎?這里我們將提出一種新的看法。
Apple Music豐富的Radio內容
首先跳出音樂,讓我們來看看一個蘋果移動端的App是怎么產生的。
一個人要想開發一個App,首先注冊成為蘋果開發者。開發者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企業。開發者在蘋果的Mac OS X操作系統下,通過蘋果自己的XCode集成開發環境,使用Objective C編程語言編寫和調試,直到開發出一個完整的App。開發者可以選擇將開發好的App發布到蘋果的App Store供用戶下載,開發者自行決定App的售價,以及是否要加入其它增值服務,比如虛擬禮物,虛擬道具。蘋果移動用戶可以選擇付費下載,使用增值服務,開發者從最終收益中提取70%的分成。
然后我們回到音樂,仔細比對一下,你會發現其實音樂的產生流程也是可以借鑒這個模式的。
一個人想要發布音樂,首先注冊成為蘋果音樂人,也就是音樂開發者,音樂人在蘋果的Mac OS X或者iOS操作系統下,通過蘋果自己的Logic Pro或者GarageBand應用軟件,創作,錄制出一首完整的歌曲。音樂人可以選擇將音樂發布到蘋果的Music Store(筆者想象中的類似于App Store的在線音樂商店)供用戶收聽,下載,音樂人自行決定音樂的售價,以及是否加入一些增值商品,比如演唱會門票,高清MV,紀念品,或者其它,蘋果用戶可以選擇付費下載,購買增值商品,音樂人從最終收益中提取70%的分成。
通過Apple Music的Connect功能,粉絲可以追蹤藝人的近況
從理論上不難看出,這是完全可以復制的。
為什么是蘋果而不是其它公司?
1.成熟的在線應用商店模式
蘋果是在線應用商店的鼻祖,從2008年7月11日正式上線以來,積累了7年的經驗,生產,發布,支付體系,分成體系,管理流程,排序推薦,法律條款,可能會出現的問題,都已經有了很成熟的應對方案,對全新的在線音樂商店來說,這些方面都可以進行借鑒或者照搬。
2.閉環流程
蘋果有全世界最暢銷的移動設備,有PC和移動操作系統,有制作音樂所需要的強大軟件,可以滿足音樂人制作音樂的整個流程。
3.八億個綁定了信用卡的iTunes賬戶,培養已久的用戶付費習慣
國內很多用戶可能不愿意去購買微軟的軟件,卻愿意花錢去買蘋果的App,這是不爭的事實。在很多用戶的意識中,蘋果就應該貴,在蘋果這里花錢是可以接受的。不僅如此,蘋果從當年的iPod開始,就是構建的iTunes系統,如今已經綁定了八億張信用卡,對于用戶來說,夠買只是觸手可及的事情。
4. 2000億美元的巨額的現金儲備
目前整個阿里巴巴的市值都沒有這個數目,大可想象這些錢可以用來做多少事情。泰勒斯威夫特之前把所有的音樂全部從Spotify等流媒體服務上撤下來,而這次蘋果發布Apple Music,卻出現在曲庫里,可見蘋果是花了血本的。除此之外,蘋果還為音樂人拍攝MV。在可見的將來,蘋果完全可以從這些現金儲備中拿出一個很小的比例去構建各種壁壘。
為什么這個模式可以重置定義音樂產業的格局?
1.對音樂人來說,長久以來都生活在唱片公司的制約下。如果可以自己制作,自己定價,有更多的收益,還需要唱片公司嗎?
2.對像蘋果這樣的音樂服務平臺來說,需要買的版權比例下降。還能賺創作人的分成,賣軟件,賣硬件,還有可能出現新的增長點。而且隨著唱片公司手里掌握的版權比例的減少,現有版權的價格也一定會相應降低。
3.對消費者來說,更好的內容,可能更低的價格。為了吸引消費者,藝人有很大可能出一些低價音樂,然后帶動自己其它方面比如人氣,演出,周邊產品。
4.對唱片公司來說,隨著現有版權的比例減少,更多音樂人選擇獨立,他們手上的籌碼會越來越少,在音樂產業鏈中的地位會逐漸降低。
如果能實現此模式,將會徹底改變長期處于弱勢的音樂人和長久以來作為甚少的唱片公司不對等的地位懸殊,從而重置音樂產業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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