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最新發布的數據顯示,今年第一季度,小微企業共計減稅240億元,享受所得稅減半征收政策的小微企業有216萬戶,受惠面在90%以上,減免稅額51億元;享受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共有2700萬戶,減稅189億元。
據了解,具有數量龐大、行業分布廣、構成多元化、就業吸納能力強等顯著特點的小微文化企業,也從中受益獲得減稅“紅包”。稅收優惠政策不斷調整優化并發揮實際作用,一方面體現出政府通過稅收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導向更加明確;另一方面,通過擴大優惠范圍、簡化手續,使更多小微企業被納入減半征收范圍,也有利于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局面。
小微文化企業是文化產業發展的“草根基礎”。筆者認為,為真正幫助小微文化企業擺脫發展困境、不斷壯大,除了在減稅減負上做“減法”,更需在增值增效上做“加法”,文化部門等有關方面在這一方面有很多工作可以做。例如,從宏觀層面講,如何為小微文化企業提供開放、平等、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提高其把握和運用利好政策的能力;從微觀層面講,怎樣幫助其拓寬低成本融資渠道,確保文化創意、專利版權、品牌價值有利于提高核心競爭力的無形資產保值增值,提高企業財務管理、市場運營等基本能力。
一加一減間,小微文化企業才能激發應有的市場活力,真正打牢和增強文化產業繁榮發展的“草根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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